9月18日,保监会财会部副主任郭菁在保监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今年5月至6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真实性自查结果中发现的601个问题,要求各保险公司进行整改并完善其偿付能力报告制度。话音刚落,保监会官网9月19日发布公开信息,弘康人寿因其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计量违反偿二代相关规定,“吃”下一纸监管函,从下发监管函给公司到要求其偿付能力报告“回炉再造”,只给一周期限。
9月20日,保监会在总结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时指出,为夯实偿付能力数据基础,二季度,各保险公司全面展开对资产不实、准备金不实、资本不实、风险综合评级基础数据不实和信息披露数据不实问题的自查和整改。紧锣密鼓地“严防死守”愈发成为监管层对于险企偿付能力状况监测的常态。
营业指标独看偿付能力增长
监管函显示,在弘康人寿报送的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其子公司江苏安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由固定资产调整为投资性房地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经审查,该项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不符合偿二代监管规则和会计准则规定,评估增值依据不足。
为此,保监会对弘康人寿提出监管要求,包括责令其对江苏安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采用成本法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使用公允价值计量;责令弘康人寿认真整改,强化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提高依法合规意识,确保偿付能力报告编报真实完整,并于9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保监会。
国家企业信用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2月21日,安科科技进行了股东变更,南京盛创投资有限公司及江苏科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所有股权转让给弘康人寿。就在接盘安科科技后不久,弘康人寿即对此房地产进行了财务属性变更。而在2012年至2016年年报的资产负债表中,弘康人寿的投资性房地产一项还均为零。
据了解,保监会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实际资本》中要求,保险公司应当以财务报表净资产为基础,分析十类项目对实际资本的影响方向,通过调增或调减净资产计算得到核心一级资本。其中,十类项目中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增值。
记者察看弘康人寿披露的信息发现,该公司一季度末净利润为3673万元,二季度末该指标为-1736万元,3个月内遭遇由盈转亏;净资产由一季度末的10.811亿元缩减为二季度的10.596亿元;二季度公司净现金流为-6.83亿元,而一季度末这一数据为11.69亿元;核心偿付能力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80%,比一季度末提升26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只有偿付能力一项指标看涨,这与计量变更的“粉饰”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