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付秋实
保监会近日提示,广大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要谨防产品宣传藏“忽悠”以及不法行为“鱼目混珠”的风险。
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蓬勃发展,在给保险消费者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风险隐患。一类风险是产品宣传藏“忽悠”。目前,互联网保险险种主要涉及电商类保险、旅行类保险、车险、意外险、健康险以及一些场景创新类产品(如航班延误险、退货运费险等)。有的保险公司为片面追求爆款、吸引眼球,存在保险产品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对免责条款进行说明、保险责任模糊等问题,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
另一类风险是不法行为“鱼目混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假借保险之名非法集资。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骗取消费者资金。
针对这两大风险,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一方面,要主动点击网页上的保险条款链接,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和投保须知,了解保障责任、责任免除、保险利益及领取方式等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不要望文生义,如果有疑问,及时咨询保险公司。
另外,保险消费者要明白,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前,保险消费者要合理评估自身需求,选择符合自身保险保障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在网上投保后,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登录官方网站或前往保险公司柜面等方式核验所购保单的真实性。另外,要提高警惕,不盲目相信高收益宣传,不随意在可疑网站提供个人信息,自觉抵制诱惑,谨防上当受骗。
对于第三方网络平台存在的问题,保监会已经出手治理。此前,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公开表示,上半年,保监会重点检查了中介业务和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业务合规性、条款费率执行情况等方面。目前,已对4家保险法人机构开展了检查,各财产险公司和第三方平台陆续下架违规车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