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就《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控指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投行类业务主体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实践指导,切实把好风险防控关。专家认为,近年来,证券业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尤其是投行类业务在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下一步,应通过不断创新投融资业务,持续完善行业监管规范,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国家战略的“中国式投行”发展路径,努力建设富有中国制度特色、注入中国文化元素的世界一流投行。
创新服务实体经济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曾表示,高质量的服务是证券经营机构安身立命之本,更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的基础。证券经营机构始终要以“了解你的客户”为原则,要以为你的客户创造价值为宗旨,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企业投融资和居民财富管理的需求。
“随着资本市场环境的改善,券商投行类业务发展较迅速。”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表示,券商的证券承销业务量大幅增加,并购重组业务量显著提升,资产管理业务量有所增长。鉴于监管制度的变化,券商投行类业务在不断创新的同时,也加强了自我约束,规范性明显提升。传统投行业务快速增长,创新业务也持续发力,使券商投行类业务整体有了长足进步。
公开数据显示,去年证券发行高速增长,股权再融资规模和交易所债券融资规模均创历史新高,券商证券承销业务收入连续三年快速增长。同时,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也在有序推进。
“中国式投行创新的立足点在于扶持实体经济转型和发挥投行定价能力。”天风证券研究所所长赵晓光举例说,城投公司以前发行城投债为项目建设融资,现在可以发行创新项目收益债、项目专项债或引入产业基金,延伸后续项目经营,完善自身造血功能,从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在发挥定价能力方面,证券公司可以将融资工具挂钩与发行人主业相关的指数,如石油开采公司挂钩石油价格指数,有色金属企业挂钩商品价格指数,或者发行挂钩通胀等指标的债券,既能为融资者抵御宏观风险,也能使投资者共享发行人的经营成果。
持续完善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证券公司投行类业务快速发展,但部分公司存在“重发展、轻质量”、“重规模、轻风险”、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执业质量良莠不齐、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脱节等现象,与其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方面承担的职责不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