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记者 刘慧、王都鹏)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25日表示,今后对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混改涉及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事项的,证监会将一如既往依法依规给予支持,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同时也提请相关企业大股东等单位关注,混改方案凡是涉及资本市场事项的,均应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和现行监管规则办理。”常德鹏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
8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个案处理,适用2017年2月17日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
再次回应联通混改,常德鹏表示,中国联通的混改对于深化央企改革具有先行先试的重大意义。在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调整前,中国联通已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混改方案。
中国证监会经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同意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适用2017年2月17日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
从“单兵种”到“集团军” 从联通方案看央企混改
8月20日晚,中国联通集团下属A股上市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正式发布。作为央企混改的首批基础电信运营试点企业,联通混改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国企混改树标杆,战略筹资铸未来”“混改落地,新联通扬帆启航”“奏响了国企改革最强音”……中银国际等投行发布的研报,对联通混改给予了正面评价。>>
改革不能停 央企混改还需多少个案处理
中国联通混改方案因与证监会的增发规则不符而被证监会“个案处理”。有权威人士透露,联通混改只是试点,之后还会有企业继续进行此类混改。国有企业这么多年一直改革,改革不能停,但规则也要被尊重,那么这类混改还需要多少“个案处理”?就此话题,《法制日报》记者今天采访多位法学专家,他们认为,证监会现有的规则需要修订,符合改革需要,使改革于法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