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一波三折的变故,8月20日晚间,中国联通集团下属A股上市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中国联通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情况的专项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正式披露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和拟改革的内容要点。
交易全部完成后,联通集团合计持有公司约 36.67%股份,新引入战略投资者合计持有公司约 35.19%股份。
与此同时,针对此前业内对中国联通的定增定价以及发行股份数量不符合定增新股提出的质疑,8月20日晚间,中国联通在公告中作出解释,证监会也表态称:
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为个案处理,适用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
证监会对联通混改进行“个案处理”暗藏哪些玄机?
证监会为何“力挺”?
此前,联通混改方案公布后又撤回,市场纷纷猜测与定增新规有关,认为不符合今年2月证监会推出的定增新规:
明确定价基准日只能是发行期首日,且上市公司在定增时需满足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的要求。
根据中国联通披露的定增预案,此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7年8月21日),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40%。
证监会发文称,中国证监会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为个案处理,适用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国企研究室主任项安波表示:“因为联通混改具有先行先试等重大意义,证监会对其给予了特殊政策支持。对于一般国有企业来说,其混改较难获得这种特殊对待。”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国家第一次支持中国联通。如,2009年国家向三大运营商发放3G牌照,中国联通拿到了全球最成熟的3G标准。
项安波表示:“国家历次对联通的支持,说明国家希望电信基础业务领域形成有利于行业竞争的格局,不希望中国移动一家独大,对联通混改的支持也是希望其成为有实力的的市场竞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