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PPP条例意见稿”)一经公布,近一个月来引起广泛讨论,目前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8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召集部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专家,就PPP条例意见稿征求专家意见。
就在同一天,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举办“PPP立法研究成果发布暨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在会上表示,PPP从治理模式改变、管理模式的改变最后要达到提质增效,其核心价值观、核心理念就是提质增效。从PPP的本质来说,就是选择政府自己做更好还是市场做更好,PPP物有所值是比较概念,有的专家说“物有所值”应该写成“物超所值”。
PPP中需剥离政府多重角色
自2014年中央大力推广PPP模式以来,PPP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呈现爆炸式增长。
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入库项目达到13554个,累计投资额16.3万亿元。
今年以来,我国庞大的PPP市场在不断规范之中,PPP条例意见稿出台便是重要标志。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情况来看,业界对此文件评价很高。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在上述研讨会上表示,PPP条例意见稿有所进展和进步,体现“共治理念”。以“共治理念”推进PPP的立法,意味着要多元、共同治理,政府、市场、社会都参与进来。
无法回避的现实是,目前实践中确实存在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往往重建设、轻运营等问题,刘尚希认为,导致这一状况的重要原因是不确定性太多。在PPP项目的推进过程中,政府面临行政主体、经济主体、民事主体等多重身份转换,导致社会资本方对政府的不信任,政府也对社会资本方存有疑虑,担心项目出问题,政府要对债务兜底。
而如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呢?这还与PPP条例的定位问题有关,刘尚希观点认为,PPP立法是针对多元主体之间平等的伙伴关系,定位应当是以民商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为本位,而不是经济法或行政法。
在他看来,PPP的目的是为老百姓提供公共服务,这也是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既然是提供公共服务,就要强调“社会本位”。只有定位为民商法,才能真正把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作出明晰的确定。
此处的关键就在于,需要把政府从多层主体、多重角色中剥离出来,确定其经济主体、民事主体的地位,PPP立法应当定位于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