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先后对操纵股价获利的“牛散”开出7张罚单,罚没金额从百万元到十几亿元不等。华安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徐阳7月7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罚单金额上来看,可以看出监管层对于操纵股价获利的“牛散”的处罚力度很大,处罚不是目的,主要是向市场尤其是投机者传达出明确信号,不要为了获取投机暴利而触碰法律的红线。
从唐汉博等操纵股价来看,唐汉博2016年2月份到6月份近5个月时间里,实际控制4个账户,通过操纵沪港通股票“小商品城”,非法获利4188万余元。2014年12月份至2015年4月份,同样是5个月时间内,唐汉博和他的唐家班通过操纵“同花顺”、“杰赛科技”、“广发证券”、“新希望”、“博云新材”等股票,大赚了2.5亿元。
证监会调查发现,唐汉博操纵团队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手法老练,曾先后控制使用了近百个以他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操作并频繁换仓,通过操纵价格牟取暴利,唐汉博等操纵股价被罚12亿元。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立新7月7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整治证券市场乱象的决心不会动摇,那就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该处罚的绝不手软。监管层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加大,体现了监管层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治理思路。
徐阳表示,监管力度加大说明监管层对于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治理决心加大,国家对于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在加强,中国资本市场在朝着规范化、国际化等方向发展,这就要求监管层必须严格治理和规范市场中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未来的监管思路,李立新告诉记者,未来,如果能够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责任,让广大的投资者成为市场的“鹰眼”,成为市场的监督者,监管效果可能更佳。在这点上,期待证监会切换监管思路,从“罚”转换到“赔”。毕竟,股票是用来投资而不是用来投机的。操纵股价,破坏了股价的合理形成机制,使得股价偏离股票价值,普通投资者基于“变相”的股价而进行的股票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对此损失,应该借《证券法》修改之际,加快建立合理的民事诉讼赔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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