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7日电(张澍楠)7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将可抵扣个人所得税。如何抵扣?将惠及哪些人群?你到手的工资能否变多?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表示,新规实施对收入水平贴近个税累进税率分界点的人群而言,可能降低一个税阶,很合算。
试点效果呈稳定增长态势
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明,今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2016年1月1日,中国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三家首批获得该险种经营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料显示,同年3月10日,阳光人寿四川分公司便开出四川地区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第一单。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统计,随着今年3月31日保监会网站第五批名单的公示,获得该险种经营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也由最初的3家增至26家。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截止2017年4月底,税收优惠健康保险共销售了69625单,实收保费1.26亿元,参保人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26个百分点,呈现稳定增长态势。
到手工资能变多?
《通知》实施后,发到手里的工资会变多吗?这笔账要怎么算?
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以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为例算了一笔账。在北京地区,假设某人税前工资收入为9000元,其每月需缴纳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金额为2001元(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3元;失业保险个人缴纳0.2%;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单位缴纳)。
在《通知》实施前,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金额-五险一金-起征点3500元,即9000-2001-3500=3499元;按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即3499×10%-105=244.9元。如此计算,此人到手的工资为9000-2001-244.9=6754.1元。
在《通知》实施后,根据扣除限额为200元/月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2001-3500-200=3299元;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3299×10%-105=224.9元;到手工资为9000-2001-224.9=6774.1元。可以看到,以月薪税前9000元为例,《通知》实施后到手的工资每月比原来增加20元,一年增加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