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导的技术研发已然成为科研创新的主要力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其中最有活力的群体。相比于大型企业,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报记者 何 亮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红利我们已经享受4年,每年获得近30万的研发财税优惠。”听到研发税收新政发布,黑龙江省东安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部长许丽梅在电话一端激情流露,“如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还能提高,得到的实惠自然增多,作为科技企业群体中的‘婴幼儿’怎能不欢迎这顿‘营养餐’?”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以下简称“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随后,三部委联合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条件、评价程序和评价管理工作。
新政出台后,正式通过政策核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仅能拿到更大的激励红包,还能获得全国统一的身份名片。
提高扣除比例,中小企业研发提升“获得感”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本政策原理是,通过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相应税负,从而降低企业研发投入的风险。企业必须产生足够利润,在此前提下,研发投入越大,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扶植的力度也就越大。
在世界范围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两个共同特点。一方面规模较小,另一方面处于创业初期,发展不成熟。这样的企业,即便前期研发费用投入较大,但是市场规模小、利润少、甚至长期亏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相对于大企业,“获得感”大打折扣。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调研和对地方加计扣除政策评估发现,由于研发费用本身的政策专业性比较强,项目管理、经费使用要求比较高,企业需要一定的人力投入或者委托中介机构的经济投入。如果优惠力度小,小微企业没有积极性,导致政策落地动能不足、政策落实效果不好。
一组数据显示,2015年,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76.8%。同年,全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数为5.36万户,优惠金额3035.46亿元,约等于减免税额758.8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