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鹏浩表示,今年以来,广州市纪委紧紧盯住“四风”,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9件、处理162人,其中纪律处分115人;对典型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已追究领导责任58人。
蔡鹏浩表示,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中秋佳节即将来临,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大吃大喝等禁而不止、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他强调,党员干部一律不准参加公款宴请,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和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他表示,将在国庆、中秋节前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内审制度和财务检查,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早打招呼早提醒,做到防患未然。同时,将充分发挥“四风”问题“云治理”工作机制作用,组织有关部门在节日期间加强专项检查和大数据分析,对于节日前后财务支出异常,以及购买高端白酒、高价月饼、购物卡等问题及时移送市党廉办处理。此外,将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节日期间将组织暗访组开展暗访工作,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督。
焦点问答
党员干部能否接受馈赠的月饼?
记者: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是不是只能自己买月饼吃?什么情形下能接受他人馈赠的月饼?
蔡鹏浩:从近年查办的违纪问题来看,从事公务的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相对比较突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没有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我们将严格贯彻执行纪律处分条例。
月饼虽小,作风事大。中秋佳节即将临近,月饼作为中秋应节物品,亲朋好友之间互相馈赠无可厚非,但以人情交往为名变相向领导干部送月饼送节礼等问题必须坚决禁止,这与党的纪律一贯的要求相违背。
记者:近日,湖北出台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包括私人自带酒类都不允许,被称为史上最严禁酒令。请问广州目前对公务活动饮酒有什么规定?
蔡鹏浩:2014年4月,广州市纪委印发实施了《广州市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其中就有规定“公务宴请接待不准上高档菜肴和高档酒”,规定是明确的,纪律是严明的。当前,部分地区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细化公务活动饮酒的规定,属于有益的探索,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进一步推动有关职能部门细化和规范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行为,努力提高相关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罗仕 穗纪宣)
典型案例
私设“小金库”消费46万多元
2011年6月,广州起义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党支部副书记陈广海,党总支书记湛伟光,副主任岑耀辉、易铁强、冯海燕等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决定,截留烈士陵园物业部分物业租赁收入设立“小金库”。2011年7月至2016年10月,通过公务接待、食堂补贴、员工节假日食堂聚餐等方式,累计消费“小金库”资金46万多元。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公务接待消费共计12.47万元。2017年6月,越秀区纪委给予陈广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湛伟光、岑耀辉、易铁强、冯海燕等人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项。
(罗仕 穗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