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通报10起扶贫领域问题 一干部骗取地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被双开
2016年12月29日,通海县四街镇财政所所长钱宗斌违反规定,以增加非税收入为目的,擅自决定并安排工作人员使用财政资金1600万元(其中部分为农危改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至2016年12月31日产生收益5888.14元,以上本金及利息于2017年1月3日赎回至四街镇财政所账户上。钱宗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利息上缴国库。
2014年10月,戴恩明在担任通海县河西镇石山嘴村九组组长期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胡某办理政府扶贫贷款3万元(一年期),贷款担保人戴恩明的母亲占用其中的1.5万元,并在贷款到期后享受扶贫贷款的政府贴息750元。戴恩明在明知其母亲占用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资金的情况下,默许了其母亲的行为,导致扶贫政策未真正落实到扶贫对象上。戴恩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013年10月至2016年1月,华宁县盘溪镇小龙潭村委会决定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共计收取86户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押金43万元,其中7万元存入盘溪镇农经站账户,剩下的36万元由华宁县盘溪镇小龙潭村主任豆金顺以现金形式保管。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豆金顺先后将其保管押金中的34.5万元挪用于其本人的柑桔基地建抽水站购买抽水机等支出。华宁县盘溪镇小龙潭村党总支书记李国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豆金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小龙潭村委会违规收取的押金43万元集中退还农户。
2013年至2016年,易门县扶贫办挪用项目管理费支付单位住宿小区拆临拆违工程款、人工工资、安保费和差旅费等7.09万元。易门县扶贫办主任马天林被易门县纪委立案审查。
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柏金寿在担任易门县铜厂乡沙衣村委会副主任期间,未按规定上报取消与其共同生活的父亲享受低保政策,导致其父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4403元。柏金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009年1月至2014年11月,新平县者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农经站原站长李元高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多取少付或直接支取等手段,先后多次从者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账户挪用巨额涉农集体资金(纪律审查阶段查实挪用40.98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彩票、住房、商铺、车辆以及偿还债务等。李元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