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7日电 (李易)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要求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规范旅行社经营。对此,专家表示,目前“旅游+金融”尚处在不成熟阶段,旅行社打擦边球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事件时有发生,加强监管势在必行。专家呼吁消费者要提高警惕,理性购买旅游产品。
“旅游+金融”初起步 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近期,海涛旅游被爆光存在大规模拖延退还旅游押金情况,导致消费者集体维权。无独有偶,位于北京呼家楼京广中心的北京青扬五洲旅行社突然停业“失联”导致数千游客维权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目前,警方和相关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记者了解到,像海涛旅游、青扬五洲这类以售卖“旅游套餐”为名,推出套餐预付款产品,收款后却不予兑现,或根本没有能力兑现相应旅游产品,以“跑路”、“失联”告终的旅行社不在少数。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杨彦锋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这种经营模式本身存在很高的资金安全及挤兑的风险,一旦企业运作出现问题,或碰到市场下行期,尤其是在旅行社存在较为激进的投资方式时,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很大,因而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针对此类问题,《通知》要求各地旅游主管部门严控经营旅游套餐产品带来的市场风险,严厉打击预付卡违规经营行为。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即两个及以上包价旅游产品)的旅游费用,并全面排查旅行社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及履约情况,严禁擅自将单用途预付卡转为多用途预付卡。
严查旅行社收取“出境游保证金”违规行为
报名参加出境游,缴了团费之后要再缴几万元不等押金,这就是所谓的“出境游保证金”。据旅行社资深从业人士透露,在我国出境游业务开展的初始,“出境游保证金”就已经存在,旅行社根据所去目的地国和游客资信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本意是为了防止游客在出境旅游时滞留不归的行为,然而,近些年在相关监管规定模糊的缺口下,“出境游保证金”也逐渐演变成部分旅行社“套钱”的一种新手段。
杨彦锋透露,“国家对出境保证金这块一直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旅行社收取保证金可以说是行业的一个潜规则。他们为了分担被使馆停签、被旅游部门处罚等风险收取一定额度的‘保证金’,大约5万元左右。大量出境游‘保证金’和‘预付款’在手,部分旅行社将其用来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反哺旗下的旅游产品。这在旅行社发展初期是奏效的,但是一旦超过旅行社的偿付能力,稍有不慎连本金都会受到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