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出差四五线城市的人,总会忍不住对着各种显眼的商店“擦边球”招牌留影,卖炸鸡的“麦肯基”,卖衣服的各种“保罗”、各种“天奴”……慑于法律,这些招牌限于扭捏的效仿。我揣测,步入其中者,要么不曾见过正主,要么压根不在乎牌子上到底写了啥字,真正混淆者大概并不多。
本周,上海人均消费1685元的日料店“鮨一”,被指是日本米其林一星“鮨一”的“伪装店”,日本鮨一官网也显示其在中国并无分店。上海鮨一相关负责人回应,2011年开店之初,该店确实与日本鮨一有过合作,2014年,合作彻底结束,此后他们没有用日本鮨一做过任何宣传。对网友指出的上海鮨一LOGO与银座鮨一差不多,该负责人也表示,这个LOGO他们已注册。
耳濡目染同事报道的几桩商标侵权案件,我早已认识到,在这个领域,法律的认可和舆论的认同,常常是两码事。你心中的“iPad”,是美国苹果公司生产的平板电脑,还是一家来自深圳的科技公司?无数青少年趋之若鹜的“乔丹”球鞋,是耐克旗下以NBA球星迈克尔·乔丹命名的系列,还是发源于福建的中国本土体育品牌?商号、商标实行国别保护,先注册先得,上海鮨一在国内注册并使用这个名字,从法律上说,的确无可厚非。
问题是,在开店之初即以“东京银座的鮨一在上海开店”被一众美食博主推广的上海鮨一,其负责人说“没有用日本鮨一做任何宣传”,大丈夫吗?做生意不是过家家,合作破裂就要砸掉统一的招牌,当然是一种洁癖大过必要的要求。但当它曾经的母公司声名在外,当食客们以人均1685元的标准在此消费,真的有人认为,和米其林餐厅“一样的名字、一样的标识”不曾成为上海这家餐馆的溢价吗?“麦肯基”们同样没有特地表明自己并非两家知名洋快餐的合体,从只敢模仿、不敢照搬的装修,到价格,都在暧昧但谨慎地向直奔汉堡而去的少年们澄清;同样没有授权的上海鮨一,则从名字、标识到价格,无声诱导买单者们想歪。没有宣传吗?名字,就是最大的宣传。
大树底下好乘凉,树底有百态。有人傍着大树想混个耳熟,同在树林里的上海鮨一,穿着迷彩服,却反复声明从无混淆视听之意。培育品牌恰如育子,孩子的名字被反复斟酌,“重名”、“撞名”嫌疑能避则避,因为父母都认同孩子人生的独一无二;品牌的尊严则往往被看轻。那些甫一问世便伴随打擦边球成功的庆幸品牌,由功利的起名法,可以窥见功利的经营路径。有了法律的正义,未必有道德的稳当;连名字都走不出借势的阴影,含混的出身,妄想什么百年老店,谈什么工匠精神?(记者沈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