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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人才新政十条”
构建全方位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结合住房租赁试点方案,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全区提供首期5000套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提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补助标准;提高高层次人才租房补助标准;为高层次人才多元化住房需求提供帮助等。
吸引大学生来余杭创新创业
对今年1月1日后引进的世界前百名高校(根据权威机构公布名单确定)、国内原“985”“211”高校以及和余杭区全面合作的省内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给予每人最高4万元的生活安家补助;对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含归国留学人员),分别给予每人5万元、6万元的生活安家补助等。
加大高端人才引进激励
引进的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可分别享受最高100万元、8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安家费补助;自主申报成功的国家、省“万人计划”人才可分别享受最高100万元、80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费补助等。
引进培育创新创业团队
对经认定的省、市创新创业领军型团队,分别给予各级共1000万元、500万元资助;引进的高校优秀研发或产业化项目团队,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等。
打造创新创业产业人才平台
拓展重点产业平台功能,提升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临平新城、良渚新城、仁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等平台聚才效应,发挥海创园以及省市特色小镇引才育才作用,加强“双创”示范基地,谋划建设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园、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基地等。
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扶持方式
分步建立50亿元规模的区级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并通过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合作建立200亿元以上规模的专业基金;创新金融产品,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人才提供最高200万元的授信额度和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贷款等。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
对被评定为省、市级“首席技师”的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万元、2万元的补助;对新评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个人,分别给予1000元、25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等。
发挥企业中介主体作用
对推荐人才入驻余杭区,并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万)人计划”、省“千(万)人计划”、市全球引才“521”计划的个人或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引才资助等。
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
建立合法固定住所户籍、用人单位集体户、投亲靠友户籍、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集体户、用人单位或暂住地所在社区(村)集体户“五元供给”人才落户体系。全日制应届大专、本科高校毕业生在余杭落实工作单位且缴纳社保即可安排落户。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等。
营造尊才爱才浓厚氛围
定期开展区级人才奖、重才爱才优秀单位评定工作,每次评定一批杰出人才、突出贡献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以及领军型人才团队等。
浙报制图:戚建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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