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现问题的数量、严重程度,问责不同级别的官员,并且一一对应,既明确又具体,不留回旋的余地和可操作的空间,这样的问责方案传递出的态度和趋势令人期待。“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某种角度上说,量化问责何尝不是一种绣花精神的体现?这样的绣花精神和智慧多多益善。
据9月3日《北京日报》报道,环保部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其6个配套方案,其中量化问责是一大亮点。比如,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发现2个问题将问责副县(区)长,4个问题问责县(区)长,6个问题问责县(区)委书记;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且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的问责副市长,低于30%的问责市长……
近年来,中央在环保领域倾注的力量、治理的力度有目共睹,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各地掀起的治污问责风暴亦成效斐然。相关统计显示,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等8个省区,约谈2000余人,问责3000余人。过去一年中,各地因治污不力问责领导干部的情况不时见诸报端。
如此现实语境下,环保部及京津冀地区在大气污染治理中首创量化问责,体现了社会治理迎难而上、直面问题的责任担当,也体现了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意识和能力。
时下,有几个词蛮流行——标准、精准、细化,在上述有关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的方案中,不难发现这几个词的影子。根据发现问题的数量、严重程度,问责不同级别的官员,并且一一对应,既明确又具体,不留回旋的余地和可操作的空间,这样的问责方案传递出的态度和趋势令人期待。“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某种角度上说,量化问责何尝不是一种绣花精神的体现?这样的绣花精神和智慧多多益善。
一方面,量化问责让问责更具直观性和标准化。标准不明确,各地问责的尺度、力度和范围就可能不同,产生的效果也不同,甚至可能造成问责的混乱和不公。而把标准摆上台面,公开透明,问责的人有据可查,被问责的人更容易心服口服。当然,量化问责的标准是否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还有待进一步检验和完善。
另一方面,量化问责除了问责,更是一种震慑和倒逼。用明确具体的问责标准,震慑那些不想真抓实干、试图蒙混过关和得过且过的地方领导干部,进而倒逼他们在治理大气污染问题上更加用心、走心,尽职履责,积极作为。换句话说,问责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问责的规矩和制度就在那里,白纸黑字,“利剑高悬”,就看地方政府和官员如何选择和作为。
应该看到,此番量化问责目前来说仅限于京津冀地区,且限于大气污染治理层面,但其传递出的问责标准化、精细化的社会治理思路和理念,值得学习和推广,并且是较具现实针对性的。因为一段时间以来,在行政问责领域,还有一些有待改善的问题,比如问责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向谁问责、问何种责,各地往往自己说了算,“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责“雷声大雨点小”,一些官员被免职之后迅速复出甚至有所升迁;一说问责,各部门便纷纷表态“与我无关”……
量化问责不能包治百病,但其作为一种地方探索和创新,可以为整个问责体系的建设,为问责的制度化、常态化、法治化提供可参考的经验。我们期待它能够有序、有效、科学地运行和落实下去,更期待它在更广范围内、地域内、领域内的示范效应,比如食药监领域、安全生产领域,比如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其它环保领域。而最终的目的,是敦促更多的地方政府权责明晰,有所为有所不为,高效运行,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