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盛夏,烈日炎炎,在浙江省玉环市楚门镇田岙村开展巡察的我们除了经受高温“烤”验,还经历了一次现场考验。
“叶书记,这么巧!又是您带队到我们村呀!”该村党支部书记冯炯法早早等候在会议室了。
“冯书记,上次检查发现的违规接待费用,都退回来了吗?”巡察动员会一结束,在和老冯并肩走出会议室时,我马上抛出了自己印象深刻的一个问题。
当时,我们根据群众反映到田岙村检查,发现财务账册中存在多笔香烟、水果的报销费用,共计人民币1.359万元。在一番教育后,我要求相关人员把该笔费用退还村集体。
“退了,退了,都退回来了。老蒋,把去年那些退款凭证给叶书记拿过来。”冯炯法随即让村报账员蒋祖其去取财务凭证过来。
“老蒋,让你们这么多党员干部、村民代表退钱,工作不好做吧?”我一边翻阅着财务凭证,一边跟他们聊了起来。
“我们1天之内都退回来了。”老蒋回答得漫不经心,我心里却是为之一惊,多年的纪检工作经验告诉我,这不合常理呀!把吃下去的钱吐出来,很少有人情愿的,不是发牢骚就是拖拖拉拉,怎么能在1天之内就退还了呢?
看着摆在我面前的5张退款凭证上的日期,清清楚楚都写着10月30日,一个大大的问号在我心中不停地盘旋:“老蒋,这么多人都是同一天来退钱,是你们硬性要求的吗?”
“巧合,巧合而已!”话音未落,冯炯法眉宇间闪过一丝紧张的神色。
“老冯,那把这次巡察需要查看的财务凭证都拿出来吧,可别让我们发现你们老毛病又犯了啊!”我半开着玩笑,试图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
“放心,叶书记,绝无再犯!这个你要相信我。”老冯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保证。
接下来的3天,在查阅150多本账册过程中,果然已找不到违规接待的影子。但我却额外多留了一个心眼,看看是否能查找到“违规接待费退款”的蛛丝马迹。
果然,在翻阅到该村2016年9月份的一笔“廊桥工程小工费”1.359万元的支出时,敏感的职业神经让我为之一振,不多不少正好是1.359万元,难道又是巧合?
“走,老冯,去看看这个廊桥工程吧!”
“叶书记,天气这么热,出去多晒呀!再说农村的廊桥有什么好看的呀!”虽是千万个不愿意,在我的坚持下,老冯还是带着我们来到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