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举行。老年人代表、老年机构代表、社区代表和专家学者代表等共计15名代表,就会议设置的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听证会上,最受代表们关注的议题有两个,关于独生子女照料假设置的问题,以及景区免票年龄门槛降低的问题。
建议每年5天照料假 老人无年龄限制
《条例》(草案)第29条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5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5天的照料假。此前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有一些人认为3天太少了,可否考虑为5天或10天;另外一些人则认为设置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会对企业的生产造成影响,增加企业成本,代表们就此展开讨论。
作为老年人代表,69岁的金堂县老年协会副会长姜家金也赞成5天的照料假。他进一步建议,为照料假限定一个准确的探视类型,“总不能普通的感冒发烧都要5天假期吧,不能矫枉过正。”同时,姜家金认为“独生子女”的界定不准确,“养子女、仅有的孙辈不能享有照料假?建议将‘独生子女’改为‘赡养人’。”此前,公众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年龄设置也有不同意见。一些人建议参照国际标准改为65周岁或70周岁。对此,参与听证的代表们认为,不应该对照料假再有年龄限制。
景区免票年龄门槛 降低到65周岁以上
关于老年人到国有或国家投资为主体的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以及国有文物建筑和遗址类博物馆应享有的门票优惠问题,此前是对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有代表认为,老年人外出旅游70周岁时已经精力不济了,因此对70周岁实行免票意义不大。建议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票,对60—64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
参与听证的代表们表达了对此观点的支持,金堂县清江镇老年协会会长罗兴隆表示,降低景区门票对老人免费的年龄门槛,体现了企业社会责任,也能让更多的老年人走出家门,多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老人出游一般都会有子孙陪伴。据了解,此次听证的《条例》(草案),已根据公众意见作出适当修订,在听证会后,将继续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最终由人大审议后才会正式颁布。
成都晚报记者 闫宇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