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日消息(记者高敏 实习记者杨静铭)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从今日开始,全国4000多家月子护理机构正式实施统一的国家标准。这份标准叫做《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在今年5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准发布之前,曾经历了两年多的专家起草、反复论证、征求意见以及修改完善。
以前,我国只有适用于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而属于医疗行为之外的大量母婴保健服务没有相关专业规范,此次国家标准的出台与实施可以说填补了空白。
比如,标准提出:月子机构及其经营场所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簿等记录投诉的方式,在24小时内受理投诉,并且要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顾客投诉。
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刘玲介绍,标准适用于提供非医疗性母婴保健服务的机构或场所,从经营管理、从业人员、环境及设施设备、服务内容、专业技术、争议和投诉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刘玲说:“关于母婴场所的4个部分,比如孕前、孕中和产后、小儿康复等等,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权益的保障,对企业来说能够提高自己的经营,有了相关标准的参照。”
统计显示,2016年1月1日我国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后,月子护理机构出现井喷式发展,从2000年的几十家,发展到目前的4000家以上。粗略估算,整个行业有几十万从业人员,每年服务的客户人群达几百万人次,并且还在以每年30%左右的速度递增。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行业监管存在种种不规范行为。
来自上海的两位二胎妈妈,之前就选择了一家月子会所,但谁知道,坐月子坐到一半,竟然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突然说要搬迁,卫生也不达标,不让妈妈们省心,反而很闹心。
消费者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坐月子中间突然会所要搬,一点风声都没有,东西堆得一塌糊涂,这个月子坐的真是倒霉了;宝宝的房间也没有完善,宾馆的厕所也在用胶水的装修,所以,我认为这个地方并不适合宝宝待。”
乱象频出的母婴保健服务行业亟需统一标准,加强监管。要注意的是,这次的新标准编号是GB/T开头,也就意味着它是一个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不具有强制性。
不过,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刘玲认为,国家标准的出台,有助于实现母婴保健服务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于母婴保健服务机构还要进行资质认证,而且认证只有两年的有效期,会随时抽查、暗访。
刘玲说:“这种认证是2年一次,但是第2年我们还进行复查和暗访等,失效期是两年。”
刘玲表示,不只是月子会所,包括早教中心等在内的各种母婴保健服务机构都将推动采用国家标准。母婴保健机构不仅包括月子会所,还包括小儿早教中心、游泳馆、小儿推拿等,它主要是针对母婴的4个部分。24小时专护服务是特别强调的一点,这是母婴保健的特色。
与此同时,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还发起成立了首个“全国保健服务行业诚信服务平台”,引入责任保险,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安全、卫生、便捷的养生保健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