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党支部经常性工作“十二条清单”
?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基层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举行一次党课。
? 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指定专人管理,督促党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年底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 定期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
每两年或三年进行任期换届,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 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根据确定的主题党日时间,制定年度计划,围绕学习教育、党性锤炼、民主议事、走访联系、服务奉献等主题,每月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
? 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
规范组织程序,认真组织意见征求、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 切实抓好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开展一次先锋指数考评,按不少于5‰评定警示型党员,并把警示型党员迁入到教育帮扶支部进行集中帮扶。
? 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严把党员发展的质量关和程序关,按期完成发展党员计划指导数。
? 扎实做好党员关爱、关心工作
建立和落实党内激励、关爱和帮扶机制,定期不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和优秀党员。
? 贯彻落实党务公开制度
采取适当形式公开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发展党员情况等事项,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10 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11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和每位党员特长,组织党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基层群众、促进中心工作中践行党的宗旨。
12 着力做好其他工作
贯彻执行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浙报制图:吴雄伟 戚建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