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李吉毅)今天上午,晋城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新修订的36字《晋城市民公约》内容进行说明。
5月17日,晋城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会战”誓师动员大会,吹响了决战冲锋的号角。为规范引导广大市民将“做文明晋城人建文明晋城市”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生活当中,营造文明社会风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晋城市对《晋城市民公约》进行了修订。新版《晋城市民公约》内容为:爱祖国、爱晋城、爱岗位、爱家庭;守法纪、守秩序、守道德、守诚信;讲文明、讲友善、讲勤俭、讲奉献。
《晋城市民公约》共36个字,可用“四爱四守四讲”来概括,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全国文明城市是各类城市评比中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也是目前综合性最强、涵盖面最广、标准最严的评选活动,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1985年,晋城撤地建市。2002年,晋城市启动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2003年,晋城成为全省首批文明城市。2004年,中央文明委正式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晋城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
截至目前,晋城市已两次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两次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6次蝉联“省级文明城市称号”,3次荣获全国未成年人工作先进城市,“诚信还粮”的李继林、刘平贵夫妇入选全国道德模范,刘平贵、毕腊英家庭成为全国文明家庭,65位晋城人荣登“中国好人榜”。这些创建成果为晋城今年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良好基础。
“原先的市民公约自出台以来,在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修订《晋城市民公约》一事,晋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联民介绍,“许多市民反映,原来的市民公约内容多、不宜记。这次,根据全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组织有关人员对《晋城市民公约》进行了修订。”
本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公约的要求,参考全国各地的经验做法,结合当地的特点,今年6月,晋城市文明办草拟了《晋城市民公约》(征求意见稿),面向广大市民征集该意见稿的建议和意见。广大市民对《晋城市民公约》的修订热情支持,踊跃参与,围绕文明出行、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社会公德、网络文明等,积极建言献策,通过微信、电话、来信等形式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新修订的《晋城市民公约》,经晋城市文明委审定,今起颁布实施。
新版《晋城市民公约》
爱祖国、爱晋城、爱岗位、爱家庭;守法纪、守秩序、守道德、守诚信;讲文明、讲友善、讲勤俭、讲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