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受案中心、执法管理中心、办案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等“四个中心”的建、管、用,不断放大警务基础平台、执法管理平台及执法公示平台的监管、预警和纠错功能……今年,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通过打造“融合型、工匠型、行家型、精细型、智能型、人本型”为特征的法治公安,着力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再升级。
构建“融合型”体系+培育“工匠型”队伍
年初,该局按照“主管主抓”“点面结合”“权责并行”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执法管理委员会,坚持实施“扁、平、快”的执法指导、监督和管理,利用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研讨会,先后研究制定出年度《法制工作要点》《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普法工作方案》等,并将培育“工匠型”执法队伍作为重点,着重提升民警“实战”能力。
“我们每周开展法治教育、每月组织学法考试,每季召开法治公安会议,通过这些常态化方式,牢固树立起民警的法治信仰,将执法行动中‘依法、找法、用法、靠法’固化为每个民警的基本遵循和行为习惯。”姜堰区副区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祥介绍说。
该局还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行一案一评、差案“四评”、专家讲评等案评制度,力求做到融合共进、考评促进、考核推进。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已通过“阅、问、查、整”四步诊案法,查纠900余个执法问题,为民警的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的双提升提供重要保障。
塑造“行家型”团队+实行“精细型”监管
5月底,该局根据前期制定的《遴选派驻法制员方案》举行法制员专业测试,遴选出的法制员将按照“1+N”包片的模式实施专职法制监管,配套落实法制员例会、重大疑难案件集中研讨等制度,不断提升法制员释法普法、培训指导、查纠问题、案件审核、执法监管、风险防范等六大能力。
“全年提升民警的办案效能,抓好‘关键少数’至关重要。”除了选派专职法制员,该局还修订了《所队长办案制度》,所队长每人每季至少主办1起刑事或行政案件,办案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
其次,强推执法留“痕”制度。按照源头管理、过程防控、结果检查的思路,严格执行处警全程记录制度。截至目前,该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率、上传率、真实率均在95%以上,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可能给予违法嫌疑人行政拘留处罚人员全程录音录像均为100%;同时,严格执行预警提醒、问题纠错、考评考核、执法研判、责任追究等,主动接受内外部执法监督。今年该局已制发5期取保候审案件工作提醒、5期执法考评通报。
健全“人本型”机制+创建“智能型”环境
为充分激发民警执法办案的积极性,该局坚持“人本”责任,一边强化问题责任追究、严格实施问责处理;一边建立起执法瑕疵容错制,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坚决摒弃只要功劳不要苦劳、只看结果不看过程的不良现象,并坚持逐案考评打分、逐月考核通报、逐年累计评选,通过办班培训、上门指导、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等方法,不断提升民警办案能力,全面选树办案能手。
此外,该局构建起“智能化”监管网络,将全部基层所队的受案室、执法管理室、证物室、装备室及办案区的监控系统接入局案管中心,由执法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实施网上动态监管;并将警务平台、执法公示平台、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执法随时录系统等融集于执法管理平台,成功实现了对“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场所”等五大执法要求实时、动态、回溯式监管,对刑事强制措施、在办案件起到到期预警提醒的功能,极大地方便了基层,推动了公安执法办案质态的有效提升。 徐跃进 张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