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即将推出租赁住房新政。8月25日,杭州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听证。
方案明确,鼓励房企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支持个人出租闲置房源,客厅可改房间出租;承租人子女可按规定就近入学,当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将享受与购房同等的积分;未来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有总量不少于8万套。
自去年6月国务院发布租赁住房新政以来,全国已有广州、合肥等近20个城市出台了有关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今年7月,杭州纳入国家首批12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加快推出相关政策自是题中应有之义。
前期许多媒体和舆论都把发展租赁住房概括为租购同权或租售同权,重点落在外来人员子女教育权上。这样概括虽然一目了然,却难免以偏概全。实际上,加快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市场,无论从政策目的还是客观效果来看,作用和意义都不限于教育平权方面。
这么做,首先是可以进一步挖掘住房市场潜力,缓解房价上涨造成的各种压力。一方面各地出台各种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这相当于“堵”,另一方面,释放租赁住房的存量,满足更多人的住房需求,这又等于是“疏”。如果只有堵而没有疏,购房需求得不到满足,刚需得不到化解,房价上涨的压力就难以缓解。
其次,这么做也是为了化解高房价等因素对人才的挤出效应。房价过高,落户难,子女教育问题难以落实,人才就会流出;反之,如果哪个地方在租赁住房政策上做得好,落实租购同权到位,又可吸引更多人才的到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地方争先恐后推出租赁租房新政的原因之一。可以说,政策推进及不及时,落实到不到位,直接关系到国内大中城市的未来竞争力。
再次,这也是推进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落实公民权利平等的措施。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破除户口壁垒,再到打破附着于户口的各种福利、资源,这是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后的必然吁求,也是激发社会活力的必然要求。加快发展租赁住房,落实租购同权后,住房和生活压力的减轻,将传递到企业经营和经济运作方面,进一步为企业和社会减负。
当然,这些目前都还只是美好的愿景。一些城市推出租购同权的政策后,舆论反映普遍并不乐观。主要关注点在于,在当下教育资源严重紧张的背景下,租购同权不仅难以落实,最终还可能导致政策变成画饼充饥。放到整个租赁住房市场的背景下,困难还在于人们的住房消费观念难以转变。长久以来,人们普遍以拥有自己的住房作为人生追求。
但要看到,加快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市场,释放租赁住房的巨大潜力和积极因素,落实租购同权,是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正确方向,也是公众长久以来的期待。先把大方向定下来,就是一种进步。可以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一旦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目标一致,总能想到破解当前困难和问题的途径。这除了需要扩展租赁住房的市场空间,还要加快推进租房落户以及教育平权等多方面措施,以期好政策早日落地生根,成为人们可望又可及的美好现实。
本报评论员
魏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