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白山8月27日消息(记者任梦岩)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07年,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到天津招商引资,天津瑞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抚松县经过多轮洽谈,双方达成协议,瑞兆置业到抚松当地成立一家新公司,政府进行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由公司先行垫付,该公司将在当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然而10年过去了,这一项目仍没有完成,原本亲密无间的投资方与地方政府,选择对簿公堂解决问题。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中心,香江花园小区已经入住,道路的另一侧却是交叉错落的平房菜地,以及几栋正在被拆除的房屋。这片区域是抚松成功集团统一开发的地块。一期14栋楼完工后,项目陷入了停滞状态。当地居民告诉记者,拆迁拆了好些年,现在又没什么动静了。
2007年,吉林省白山市主要领导带领下辖各个县到天津招商引资,在推介会上,天津瑞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延宽与抚松县领导结识。刘延宽告诉记者,当时他被抚松县领导的诚意和当地的发展潜力所打动,决定在抚松设立子公司抚松成功集团做房地产开发。当时给的条件十分优惠:第一,所有抚松县政府可以做的事情,可以决定的事情,他们都可以给我们开绿灯;第二,招商方面,吉林省和白山市也给了很好的优惠条件。然后,在2008年12月双方达成了合作意向并签订了合同。
刘延宽告诉记者,当时的抚松县缺少修路以及进行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成功集团垫付了近7500万。按照规划,到2014年,当地棚改项目完成拆除、开发78万平方米指标后,成功集团将把地块开发成住宅楼等项目。直到今天,只完成了不到3万平米,规划建设的70多栋楼只建成了14栋。
记者:您认为按照合同约定他应该支付多少钱?
刘延宽:我现在就按诉状说,连本带利,本金就是7000多万,利息将近4000万,1.1亿吧。
刘延宽认为,公司来抚松县近10年,当初的承诺一次又一次的被拖延。当初成功集团与抚松县政府的协议写的很清楚,第一期工程拆迁应于2009年5月10日前全部完成,如果因拆迁时间延长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回迁时间延长等,发生的各项赔偿金,由县政府承担。几年来,抚松县政府的领导班子换了四届,每一届都在解决他遇到的问题,但拆迁工作却一直时断时续,拆也拆不动,钱也拿不回来。刘延宽说,“没法干,到现在公司基本上给拖垮了。因为现在我们拿出来的这钱,到今天不给我们,我们其他任何工作都进行不下去,都不能用一个有效的公司资金去启动新的项目。他也承诺给,也告诉你给多少钱,但是每年都不完全履约。给过几百万就停了,就不给了,然后我们再去要,一拖又是一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