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政策
三提高
●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且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
●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9种大病的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住院治疗患者,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
两补贴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
●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
一减免
罹患9种大病者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负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
一兜底
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负医药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扶贫工作一块“难啃的骨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将政策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户倾斜,制定了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对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补助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的综合保障措施。
针对谁来“扶”的问题,在全面摸清49个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现状的基础上,我省制定了对口帮扶实施方案,重点实施“科室对科室”的“组团式”帮扶,派出54个专家团队赴贫困地区开展蹲点指导和巡回医疗,进一步强化了对口帮扶工作责任。
健康扶贫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中央和省累计安排各项资金6.5亿元,用于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和设备配备,同时安排省级预算内资金1.15亿元,启动了贫困县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远程医疗诊室建设。
健康扶贫还结合“靶向治疗”。我省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开展分类救治工作。全省多地结合实际,实施健康扶贫“升级版”,让生病的贫困户尽可能少出钱,甚至不出钱。例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大病患者和社会保障兜底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患者,其住院费用经各类报销补助后仍未达到90%、100%的,由县财政兜底补足;怀化市大部分县市区由财政补贴农村贫困人口购买了“扶贫特惠保”;株洲市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个性化管理服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