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记者苏晓)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高交通安全风险自我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路上走”宣传教育活动。
每学期至少上一次交通安全课
通过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路上走”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交通安全常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鼓励中小学校把交通安全常识传授和教书育人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养成“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的良好习惯。基层公安机关交警大队将每学期主动上门联系,与辖区中小学校商定交通安全课时间,积极配合辖区中小学校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课,至少每学期上一次安全教育课。
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宣传教育周活动
基层公安机关交警大队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教师、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专题培训,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掌握预防交通安全风险的方法,教育学生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针对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成因和特点,在家长的共同参与下,组织每一位中小学生,创作一条安全文明行警示语,开展“安全文明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以“相约校园、相伴平安”为主题,交警、老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开展“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安全文明行”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答题活动。以学校为单位向全体少先队员发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走安全文明之路的倡议,请同学们在“相约校园、平安成长”主题背景板签上自己的名字,承诺通过小手拉大手,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
每个学校至少办好一处宣传专栏
每一所中小学校将至少办好一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内容主要突出“儿歌、行走、骑车、校车、牵手、信号、警示”六个关键词,重点刊登安全文明行儿歌、交通安全顺口溜,培育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就懂得什么是应该遵循的交通法规,什么是应该摒弃的交通陋习,将每一名中小学生培养成为社会文明的继承者和传播者。
开展好交通安全责任书签订活动
各县级公安、教育部门将向本辖区发出“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交通安全信”,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宣传乘坐“黑校车”的危害,教育学生和家长不乘坐超员车、三轮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不雇佣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校车交通违法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进行监督。农村地区将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责任书签订活动,坚决拒绝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和报废车辆、载货车辆、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组织学生体验少儿交通安全宣教设施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要求,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中专门面向儿童和青少年的宣教区域及设施,组织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到交通安全仿真教育体验区进行亲身感受,让中小学生在寓教于乐中增长交通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