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杨润勤
通讯员 颜成霞 报道
本报青岛讯 日前,记者从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黄岛区长城路8号12号楼周边有一制售中药饮片窝点。执法人员立即蹲点暗访核实,最终核查李某销售假冒中药饮片货值40余万元,涉嫌犯罪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这是青岛市食药监局强化药品市场证后监管的一个案例。去年以来,该局共撤销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证书,收回9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立案查处非法经营单位31家,吊销1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罚没款136万元,移交公安机关15家。
据介绍,该局通过实施飞行检查、关联检查、警示曝光和分类分级管理四项制度,强化对药品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飞行检查制度,将年度飞行检查覆盖比例提高到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的30%,频次提高到每年2至3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去年以来,对全市通过新版GSP认证的66家批发企业、66家零售连锁总部和3800多家零售药店全部进行了跟踪或飞行检查,共梳理问题10类320多条,依法全部予以整改和立案处理。
创新关联检查制度。去年以来,共开展关联检查32家次。对原疫苗经营企业疫苗退货、销售、销毁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要求企业每周一报告上周销售、退货、库存等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监督销毁过期疫苗。严厉查处除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行为。同时,该市开展了零售终端非法渠道购进行为专项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药店药品质量整治,规范购进渠道,打击制售假劣行为。
实施警示曝光制度。去年以来,共约谈42家企业负责人,向56家企业发出警示函,对73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将“飞检”结果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共在省、市两级网站公布飞行检查信息32批次。
推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有A级药品经营企业2102家,B级1563家,C级441家,监管部门对C级单位每年至少检查2次,建立健全了青岛药品市场证后监管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