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赵帅)“检察长当公诉人,院长任审判长,这样的庭越多越好!”“两院‘一把手’出庭公诉和主持庭审,让院长、检察长回归‘法官、检察官’身份,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近日,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张传文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对被告人尚某涉嫌盗窃案提起公诉,该区法院院长陈刚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两长”同庭履职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前不久,钢城区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尚某涉嫌盗窃案。受案后,张传文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审阅,详细了解案情,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撰写公诉意见,为做好庭审进行了充分准备。
庭审过程中,围绕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发表公诉意见,整个庭审过程指控犯罪有理有据,案件定性准确,法律适用得当。同时,结合被告人尚某自身的特殊情况,开展了深入浅出的法庭教育,在确凿、充分的证据面前,在温情的法庭教育中,被告人尚某当庭认罪、真诚悔过。
经过庭审,法院当庭宣判,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尚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尚某当庭认罪认罚,该案收到较好的庭审效果。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钢城区检察院大力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带头出庭公诉等制度,把入额院领导列为重点,强化院领导入额后检察官的角色定位和职业回归,将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检委会委员等分别编入办案团队,安排在一线办案。目前,该院6名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32件,效果良好。
“现在,检察长带头办案已成常态,这是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的具体体现,只有检察长树立好标杆,带头做好示范,以实际行动兑现入额承诺,才能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张传文表示,今后他们将继续落实检察长办案制度,进而调动其他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一个想办案、敢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