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国家网信办公布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部旨在促进互联网论坛社区法治化进程、保护网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网络安全的新规,既是《网络安全法》在互联网论坛社区领域的具体适用,也是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依法办网的指引。《规定》是我国互联网论坛社区发展和管理实践多年经验的总结,回应了新时代对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的法治化要求,有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公共利益。
一、《规定》的适用范围和监管主体
《规定》所称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是指论坛、贴吧、社区等“为用户提供互动式信息发布”的平台服务。《规定》坚持了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地方网信办负责属地内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国家网信办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法律是最低等级的道德”,《规定》特别强调了“鼓励”建立行业自律和行业准则,促进平台通过制定更高标准的自律公约来落实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
二、服务平台的主体责任
针对互动式信息发布的特点,《规定》将服务平台主体责任分为两大块,一是明确平台自身的法律责任,二是明确平台对用户交互信息的管理义务。
我国《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定义务,《规定》将其具体化,体现在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中。
近年来,部分互联网论坛社区平台传播淫秽色情、血腥暴力、诈骗等违法信息情况时有发生,社会公共利益和用户权益受到侵害,但有时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却以自己并非是违法信息发布者进行抗辩,这于情于法都说不通,技术中立规则已经变为个别服务提供者推卸责任、置身事外的挡箭牌。
其实,服务提供者的信息管理责任并非是社会责任和道德层面的要求,而是直接的强制法律规定。《网络安全法》第47条明确了网络运营者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义务,该法不仅明确了平台对用户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停止传输、消除和防止扩散的义务,而且还规定了保存相关记录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法律责任。不过,这些强制性法律规定在落实的时候并不理想,一些网络运营者疏于履行法律义务,直接导致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用户合法权益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最近几家大型互联网信息传播平台已经被网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这充分说明了网信部门坚决履行法定职责的严肃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