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铎印
近日,山东省卫计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综合处置机制,营造安全有序的医疗环境,构建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对“医闹”、暴力伤医或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事件要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置,不得“花钱买平安”,不得“妥协换和谐”,不得“赔钱求解决”。该《意见》将于9月1日起实施。(据山东卫计委网站)
一段时期以来,因患者及其家属不能理性对待诊治结果而暴力杀医、伤医、打砸医院、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多发,医患矛盾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伤医事件屡屡发生,某种程度上与事发后未能及时、有效解决有关,但也与处理方式不当有直接关系。有少数患者通过采取“医闹”的方式胁迫医院,医院为了息事宁人给钱了事,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医闹,形成了恶性循环。
依法打击“医闹”才是正道。医患纠纷应严格按照医患纠纷的法律程序办理,伤害案件应严格按照刑事犯罪的程序和适用法律办理,不能以不满意治疗效果为由实施恶意伤害,任意践踏法律,不允许把刑事案件归类为医疗纠纷,更不允许花钱了事。对医闹、暴力伤医等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医闹和暴力伤医事件,破坏了医院的正常运转,严重侵害了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医闹、伤医杀医行为冲击着法律底线,其性质已经不是医患纠纷、医患矛盾,而是违法犯罪。同时,除暴力杀医、伤医案件,对为了满足自身利益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纠集他人在医疗机构内私设灵堂、违规停尸甚至打砸医院,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也须依法从严惩处,对教唆他人暴力杀医、伤医,或以受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则寻衅滋事,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也要严惩不贷。
在有关医闹事件发生后,部分人员被追责问责,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或取保候审,这对企图闹事者是有益的提醒和警示。各地应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政府部门在注重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的同时,应推动建立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建平安医院、和谐社会,保障医疗机构的良好秩序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尽快健全医事立法,国家层面应制定解决医事纠纷处理的法律法规,为治理医患矛盾化解医患纠纷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健全调解机制,完善医患沟通机制,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将医患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中。
此外,患者和家属也要正确看待诊治结果。医学不是万能的,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但诊治结果并非总是“皆大欢喜”。诊治过程中,会发生主观难以控制的意外,患者的病情也有重有轻,自愈能力也有差别,患者出现不好的诊治结果有时并不意外。不排除有些医护人员存在职业道德问题,但必须承认,大多数医护人员总是努力让患者有一个最好的治疗结果,他们的付出应该得到尊重。当然,医院必须时常加强医疗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医疗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培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医疗事故保险政策,减少因医疗事故带来的利益冲突风险。只有多管齐下,共担责任,让医疗事件得以圆满解决,才能给医院一片宁静,还社会一片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