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两法衔接”三项工作开展联合专项督查
解决“执行难”,还能引入保险“悬赏”?这样的新鲜事发生在今年8月8日。当天上午,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推出“执行悬赏保险”。由申请执行人缴纳悬赏金额10%的保费,如有人能够提供“老赖”相关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即可按悬赏公告约定的金额获得悬赏金,该笔悬赏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
这是我省基层法院与保险公司跨界合作,引入第三方拓展法院查人找物渠道的新尝试。这也是我省基层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把全面依法治省引向深入,千方百计“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生动实践。
“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我省此前梳理出的法治四川建设的难点之一。击破难点,今年7到8月,省依法治省办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派出六个联合督查组,分赴全省21个市(州)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等10家省级部门,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两法衔接”三项工作开展一场“下深水”的专项督查(简称“三项督查”),通过多部门专家联合“会诊”,为破解制约法治四川建设的重点难题“开方”,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会诊]
三项难点工作“打捆”看联合督查直指“问题靶心”
“《依法治省纲要》出台三年多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在四川总体形成。但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在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瓶颈难题,影响法律威严、司法公信和法治质效,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和获得感。”谈及此次三项督查的目的,省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指出,开展专项督查就是要把单靠部门解决不了的难题统筹到省委层面来破解,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法治四川建设的难点有哪些?在去年底召开的四川依法治省推进会上,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作了专门的梳理,认为生效判决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还存在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