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制图/王斌
长沙晚报记者 小李卓
8月23日,长沙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历时半年调研的科技创新“1+4”政策体系正式出台。这是长沙市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以系统化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凝聚各方合力出台的政策体系。如何发挥该政策的叠加乘数效应?它出台的背景、意义、目标和亮点分别是什么?昨日,副市长李晓宏接受长沙晚报记者专访,对此进行了深入解读。
记者:“1+4”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李晓宏:近几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人心,长沙市委、市政府根据上级精神和长沙实际,先后出台了科技创新、供给侧改革、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系列政策。长沙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打造三个中心”,而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就是要将科技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使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深度融合。为此,市委、市政府出台“1+4”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一方面对标先进城市的经验,结合长沙当前创新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势,对我市现有政策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另一方面,也对全市有关科技创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继承和扬弃,解决各部门政策之间相互冲突、标准不统一、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1+4”政策体系坚持顶层设计与政策落地相结合。
记者:“1+4”分别是指什么?为什么说它是一个政策体系?
李晓宏:“1”即《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该《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诸多破解科技创新发展瓶颈的宏观性、指导性的见解和处理办法。“4”即贯彻落实《意见》的相关配套措施,先期瞄准扶持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平台建设、深化科技金融结合4个关键点发力,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若干措施》。后续还将根据长沙科技、经济和民生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1+4”创新政策体系。
亮点1
深化“放管服”改革
放
让创新主体在技术路线、攻关方向上拥有更有效的自主性。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审批权下放,简化科技资金拨付流程。放宽国有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参与国际创新合作交流活动的因公出国(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