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洛阳(河南)8月23日电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象军 趁旅客在凌晨困倦之际,伺机实施盗窃的姜某被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四大队乘警抓获,警方继而侦破发生在夜间的列车盗窃案4起。今天,姜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洛阳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
8月21日1时20分许,在洛阳开往宁波的K428次列车上,7号车厢114号座位旅客郭某向值班乘警李晶报案称,价值2700元的手机不见了,乘警当即展开调查。
因列车将于1时45分到达潢川火车站,乘警将涉案人员锁定为即将下车的旅客。经认真排查,办案人员发现一名中年男子与其他旅客不同,仅携带一个小手包,未携带大包行李,车票显示到达车站为潢川站,于是,依法将其带至餐车进行盘查。
乘警经过身份信息比对查实,该男子叫姜某,河南省信阳市人。经对其随身携带的手包检查,发现有旅客郭某丢失的手机及800余元现金。经讯问,姜某对盗窃旅客郭某手机及5号车厢85号座位旅客李某现金800元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后经乘警四大队查询发现,姜某留有在列车上盗窃旅客财物的案底。
经再次审讯,姜某又供述了4起夜间在列车上实施盗窃的不法事实,带破了相关旅客财物被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