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磊 报道
本报淄博讯 7月16日,记者从淄博市了解到,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授予张店区等6区县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根据《通报》,张店区、博山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被授予“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称号。
《通告》指出,2016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创建活动,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兽医局联合验收组考核验收,第一批创建区县达到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为鼓励先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活动的意见》(淄政办字〔2016〕6号),淄博市政府决定授予张店区、博山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