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莫 迪
“决不让老百姓在背后戳脊梁骨!”他不仅身体力行,还带出了一个清清白白的村“两委”班子,班子无一人违纪违法,全村连续21年无党员违纪。
8月11日,被评为县“勤廉榜样”的覃荣校再度连任村党支书,这位扶绥县渠黎镇渠新村“领头雁”继续高飞。
“这250万元花得让人放心!”
上世纪八十年代,覃荣校跑运输“发家”,成为村里屈指可数的“万元户”。
没当村干前,他经常听到村民议论村干做事不公,有好处总先想着自己或亲友。听着群众的议论,他暗下决心:如果我当村干,决不让老百姓在背后戳脊梁骨。这一信念,他坚持了29年。
1988年以前,渠新村没有集体收入,还欠下几万元的债。
1988年8月,覃荣校被选为村干部后,扶绥县首创整合各经联社经营的集体山坡、山林、鱼塘归村集体所有,重新发包,由村负责管理,租金归村集体所有。后来加上出租闲置房屋、鱼塘等每年增收30多万元,村集体资产慢慢发展到现在的1000多万元。
村里有了钱,考验也来了。
覃荣校提议建立公开的“五种人”财务监督制度。即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民小组组长代表、村委成员代表、党支部代表组成理财小组和清账小组,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清账、公布,对村务、事务进行监督。这个制度一直坚持到现在。
前几年,南友高速公路征地,渠新村获得了250万元补偿金。如何用好这笔钱,覃荣校主导村“两委”通过召开村民议事会并广泛征求民意,决定将资金用于村道硬化、绿化及建设文化娱乐中心等公共事业。80多岁的李翠花说:“没有想到,覃支书他们会亲自到我家,问我这250万元怎么用,还做笔记,这钱花得让人放心!”每一项支出,哪怕是几元的车费,都清楚地列入帐单中,定期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没有一个村民对资金的去向提出质询。
“收了你的钱,我就臭一辈子!”
“民主评议,不偏不倚,这么多年我们村从来没有因为利益分配不公、国家政策落实不到位而闹事。”渠新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文权说。这是覃荣校管理渠新村的第二个法宝——实行“享受惠农政策(资金)资格阳光评议制度”。
自覃荣校上任后,“五种人”财务监督制度始终贯穿于各个制度中。1000元以下的村集体开支要经过村“两委”干部讨论决定,3000元以上的村集体开支要“五种人”开会同意,渠新村的“五种人”财务监督制度还适用于危房改造补助申请、低保申请、鱼塘承包征地、项目建设、土地补偿等村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