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8月23日消息 8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租房新政征求意见稿。其中"京籍无房户和非京籍家庭子女可租房享受所在区义务教育",引起广泛关注。"租购同权"有何具体解释?这是否意味着租房也能上"名校"?建立监管平台怎样起到"大后台"监管+背书的作用?央广《王冠红人馆》财经报告为您深度解析北京"租售同权"新政。
一、聚焦--北京发"租购同权"意见稿 租房也可享义务教育
8月17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公告称,近期已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管部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其中,新政涵盖了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以落户;符合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以享受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非京籍家庭根据规定可办理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手续;租房合同期内不许随意涨租金、租金最好按月收取等多项热点关注内容。
对此,业内一致认为,北京此次出台租赁新政,将有助于真正培育租赁市场,同时在保障承租人权益上更为明确,是便民的体现。
二、解析--四问"租购同权",购房与租房如何机会平等
租户如何就近入学?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福利,即针对京籍集体户无房家庭。意见稿提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也就是说,北京集体户无房家庭,未来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可以落户了。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具体的支持政策,目前正在加紧研究中。
另外,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