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浩奇 通讯员 刘长春 报道
本报汶上讯 日前,汶上县中都大街一理发店因在门前责任区内乱挂晒,当地城管局执法人员依据《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对其处以50元罚款。这是该条例出台以来开出的全市第一张“门前三包”责任罚单。
今年以来,汶上县通过开展宣传、入户讲解等方式,与城区8000余家商户、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在店内张贴,督促其将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建立了沿街商户、单位基础数据库,实行“一店一档”,把商户、单位外观、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按照片区、街道进行归档。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对屡次违反的由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拒不履行的将由相关部门强制执行,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计入个人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