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德鑫 报道
本报济宁讯 8月11日,济宁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课程刚性化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开设音体美课程,不得删减,未经批准不得调整。
按照该通知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安排音体美课时,并于开学前将本学期课程总表报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艺科(教育科)备案。济宁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对学校开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在期中考试前、期末考试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和初四毕业年级进行重点检查。
对经查实挤占音体美课程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进行通报批评,在媒体上予以曝光。被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的,取消学校及校长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对学校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与校长职级评定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