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以开放的姿态接受社会评价和群众监督,以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期盼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发展,以开放的服务努力打造最开放的检察院,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获得感。该院先后获评第五届、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7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该院在全市首创了《检察监督要览》,向公安、法院公开同类问题监督的相关事项,同时开展纠正违法通知书说理工作,注重向被监督者公开透明。去年,在监督一件不当变更强制措施案件中,该院在要求公安机关补正瑕疵证据时充分说理,维护了司法的公正和公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他们建立了标准化、规范化的公开听证室、律师接待室等司法办案区,通过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工作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法律监督过程,今年以来已安排60余场次。
该院是全国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单位,2014年下半年以来,他们通过多次听取区域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期盼和意见,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形成人员分类定岗“七步法”,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发展,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市交流推广。同时增强改革的透明度、公开度,将司法改革与群众紧密联系,通过检察长到广播电台接受群众提问、制作专题片、入额检察官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让人民群众知悉和监督司改效果。3年多来,全国有23个省市及地区共计50余批次的政法机关赴该院实地交流学习。
该区地处上海城郊结合部,人口导入量大,社会综合治理任务很重,他们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的同时,注重公开透明办案。近年来,该院成功办理了“染色馒头案”、上海首例利用网络贩卖ISO国际标准案、冷藏企业发生液氨泄露造成多人死亡案件、上海首例无证经营废机油污染环境案、非法组织卖血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民心关注的案件。通过公开透明办案,使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零距离,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该院结合办案积极建言献策,助推社会治理,每年制作《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2014年、2015年度报告蝉联全市第一,2014年度报告还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年度报告”。
该院选派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区域12所学校开设廉洁文化教育课,并积极推动区级机关、国企、民企、学校、社工站构成“五位一体”未成年人全程化社会观护体系,开展系列“护苗行动”,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经验得到全国多地检察机关的学习推广,获评上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和宝山区廉洁文化特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