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并非源自中国,它真正的释义,是指一种高强度又简单易行的户外运动方式,体现了人们对水泥钢筋都市的反叛,以及对大自然的向往和追求。
8月18日晚上,在江苏南通某镇发生了一起暴力伤人事件。有目击者说,有“暴走团”在过马路时,与一辆公交车发生矛盾,结果,“暴走团”的几名男性成员竟围殴公交车司机,导致公交车司机嘴巴缝了八针,牙齿断了一颗。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见8月21日《重庆晨报》)
暴走这种运动方式在各地流行开来,不少广场舞锻炼者摇身一变成为“暴走族”,也成为城市里的别样风景。
事实上,暴走并非源自中国,它真正的释义,是指一种高强度又简单易行的户外运动方式,体现了人们对水泥钢筋都市的反叛,以及对大自然的向往和追求。真正的“暴走族”,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绝对拥趸者和实践者,非常值得尊敬。真正的“暴走族”,不求形式和规模,甚至习惯于独行,即便是结伴而行,人数也不会超过几十人。尤其是,他们远离喧嚣的都市,避开拥挤的人群,不会给城市和市民造成丝毫不利影响。
反观各地的一些“暴走团”,似乎在反其道而行之,在城市中“来势汹汹”地行走;动辄上百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干扰正常交通秩序,给公共安全造成不少隐患。不是说国人的暴走方式和目的一定要跟国际接轨,必须遵从人家的形式和意义,但起码也要有一定的规矩和底线,不能真的变成一种暴力行走,稍遇阻碍,就挥拳相向。
“暴走团”围殴公交车司机,值得反思。“暴走团”不能沦为“暴力团”。对于城市中这种大规模的暴走活动,必须适当规范和疏导。帮助其了解“暴走”的初衷和本意,引导其在法律和秩序的框架内去暴走,同时也可以考虑划定活动区域和范围,控制人数,以不扰民、不扰乱社会秩序为前提。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随意殴打他人,都应该也必须接受法律的惩处。不管你是哪一“族”,都应该是“守法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