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在查办新乡县农机管理总站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小组组长田克峰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时,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利用主管国家农机补贴核查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通过伪造农机及相关手续的方式,骗取农机购置补贴款的犯罪事实。
田克峰到案后,面对调查,一开始并不配合,他与同谋者订立了攻守同盟,总是想方设法地否认其犯罪行为。见此情形,我们决定将办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在办案区取笔录,办案干警们苦口婆心,向田克峰释法说理,并针对其口供中的漏洞逐一进行了有力反驳;另一路外围彻查,调取资料,补充证据。
办案组决定,从群众举报的受到国家农机补贴的3辆“福沃”牌收割机开始查起。发现3张“福沃”牌收割机的销售发票是从新乡县其昌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出的,办案干警找到了当时开具发票的杨某,从而得知这些发票是田克峰让他帮忙开的,并让他找到“福沃”收割机的厂家伪造了三个合格证和车辆上的铝牌,用于改造田克峰购买的三辆“金帆”牌玉米收割机。
原来,受到国家农机补贴的“福沃”牌收割机,是由“金帆”牌收割机改造而成的。那么,田克峰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从新乡县农机管理总站出具的证明材料得知,河北衡水生产的“金帆”牌玉米收割机并不在河南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表内,而山东德州福沃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福沃”牌玉米收割机则在表内,具有领取补贴款的资格。办案组远赴河北、山东等地,多方调查走访,证实2015年4月田克峰托人买来3辆“金帆”牌玉米收割机,并通过山东德州农机有限公司,以1.5万元的价格办理了3张“福沃”牌玉米收割机的合格证和铝牌。田克峰负责农机购置和农机补贴全程监督工作,在对这3台改装收割机进行机具审核时,田克峰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审核表上签章同意。
另一方面,办案区的工作也有了重要进展。田克峰的同谋者终于有所松动,他证实自己曾受过田克峰的委托,找来了3名新乡县户籍人员,让他们到新乡县农机管理总站冒名申请国家农机补贴款。通过以上的一系列操作,田克峰共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12.69万元,并且全部据为己有。
再次和田克峰面对面较量时,我们反渎局的干警一边摆出了大量证据,一边又耐心释法。经过办案组的不懈努力,田克峰的心理防线逐渐被攻破,不得不如实交代了其犯罪行为。办案组用扎实完善的证据证实了田克峰贪污农机购置补贴款12.69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7年5月,田克峰因犯贪污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王昕系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