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海峰 通讯员 王建建 报道
本报德州讯 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工作,8月19日,德州市出台十条相关意见,其中对交办信访问题调查反馈为“不属实”的建立承诺书制度,由县市区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承诺并承担相关责任。
该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后,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在1小时内作出安排部署,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清问题、查明责任并进行处理。对带有*号的重点问题,要在2小时内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各县市区对交办事项初核认定为“不属实”的,要在2天内将监测数据、影像资料等证明材料及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承诺书上报市协调联络部门。对其中涉及企业违法超标的交办信访问题,要组织专家认定,形成专家意见并签字上报。市直部门接到转办的县市区办理结果后,主要负责同志要在24小时内对办理结果签字上报,其中认定为情况“不属实”的,要签订承诺书并承担责任。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问题,凡经查属实或部分属实的,原则上都要问责,坚决防止问责“宽松软”问题。意见中还提出,各市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支持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不配合采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