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检察院干警汇报该院绩效考核做法。
案件有难易简繁之分,怎么考量?不同部门、岗位怎样考评?司法改革,如何把大家的潜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
“司法体制改革,绩效考核是重点,也是难点。我们的目标就是构建一套相对科学、合理、高效的绩效考核体系,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日前,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文龙向海南、山东等地前来学习考察的同行,详细介绍了该院研发的检察官绩效考核软件。
今年以来,该院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院部署要求,积极构建检察官绩效考核量化体系,通过确定考核指标、设计量化标准、开发智能软件等方法,成功啃下绩效考评这块“硬骨头”,考核办法得到了福建省检察院司改办的认同。
考核方法:“计分”比“计件”更科学
办案是检察官工作的核心,也是绩效考核的重点。在案件的考核上,通常都采取考核案件数量,也就是“计件”的方式来进行。“不同的案件在办理难度上存在着差异,单纯通过数量来考评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该院政治处主任谢建东说。
为此,该院构建了绩效考核的计分体系,根据案件的罪名、罪数、同案人员、卷宗册数等关键指标,给不同的案件赋予不同的分值,通过“计分”方式来统计检察官的工作量。
这种考核方式出台后,很快得到了检察官的认可。有着8年公诉经验的公诉科干警吴蔚说,办理一起醉驾案件一两天足够,甚至更短的时间,而审查疑难复杂的职务犯罪或者金融案件往往要一两个月,这两种类型案件的工作量显然不能等量齐观。“以前我们只能通过案件数来体现工作量,现在有了这个评分体系,能够让我们的工作得到更加科学的评价。”吴蔚对此深有感触。
不仅如此,该院对院领导的办案量也是通过分数的方式来考核。考核办法要求,检察长、副检察长的办案得分需分别达到全院员额检察官平均办案得分的5%和30%。“有消息说,一些地方领导一天办理了10个醉驾案件。如果按件计,领导办一天案,就能达标或超过检察官年办案平均值,把一年的案件都给办完了。”王文龙解释道,“我们通过分数的方式来制定任务数,就能有效地避免这个问题的发生,让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