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刘文韬 周小雷 于振宇 沙兆华
8月19日晚,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二集《大智立法》播出后,在我省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大家认为,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应紧紧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热点难点,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让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为善治奠定坚实的良法根基。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少华说,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体现的是当代中国的时代特征,解决的是中国社会的现实问题。比如即将实施的民法总则,适应“互联网+”的时代要求,确认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等新兴权利客体。将时代发展中经过检验的创新实践上升为国家立法,这本身就是立法工作践行创新理念的具体体现。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社会发展的步伐行进到哪里,立法就要跟进到哪里”……专题片中一系列精准的表述,令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雪清产生共鸣。他说,良法是促进发展、保证善治的基础。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良法意识,坚持立法为民、务实管用,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需要出发,按轻重缓急统筹立法工作,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法,立改革发展急需的法,立人民群众拥护的法。如大气污染是人民群众的“肺腑之痛”,我们根据形势及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法制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继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法律规范能够合乎实际情况、解决改革开放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每一部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可操作。
近年来,省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的地方法规规章抓紧起草,及时修改,为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看完专题片后,省政府法制办社会立法处处长卢建华、经济立法处处长毛晓军说,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依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无法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必须从体制机制上寻找办法,更好地做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把政府立法工作放在我省“四个全面”、“五位一体”建设总布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及时将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精神落实体现到有关立法中去。
“法律要被遵守,法治要被信仰,前提是法律真正凝聚共识、体现民意。”省人大代表李国武认为,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立法权。因此,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听取和吸收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推动了人大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后自己将继续发挥桥梁作用,认真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将他们好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到立法工作中。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省律师协会会长李德文对专题片中的这部分内容深有感触。他回忆说,前些年延续半个世纪的劳动教养制度被废除,让律师界感到振奋,看到了法治光芒。我们有理由相信,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那些有悖于宪法精神、违背人民意愿的法律法规必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将是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