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评选特级教师的通知下发之际,我们往往听到这样的叹息:“唉,我其他条件都符合,就是没有市级以上综合荣誉!”“看样子,我这辈子都没有希望评上特级教师了,因为我们这种只会老老实实埋头苦干的人,要想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荣誉,谈何容易?”……
翻翻相关通知或文件,还真是的。比如,某省评选特级教师,明确规定基本条件之首就是:“曾获得过市级或两次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综合性荣誉称号。”
唉,这市级以上综合荣誉,真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呀!很多只顾埋头苦干,而且其他各个方面实绩都很突出的教师,都觉得如此“一夫”,过于霸道,有些蛮横,因为正是这样的“一夫”,让很多教育教学实绩非常突出、科研成果颇为丰硕的教师,要想参加评选特级教师,几乎连门儿都没有!如此“一夫”,可以说是寒了很多想做事、真做事、善做事的教师的心。
首先,从目标指向的层面上看,容易让人误解为市级以上综合荣誉的获得与享有,比专业发展的追求与实绩更为重要。
特级教师是属于某一学科、某一领域中的专业荣誉。评选特级教师亦即评选专业人才。既然是评选专业人才,就应该注重评比教师的专业实绩、表现与发展。专业能力强、专业实绩优、专业表现佳的教师,理所当然地应该有机会顺利地参加评选,才容易榜上有名,获得应有的专业荣誉,享受应有的相关待遇。更何况,能够悉心教育与教学、醉心科研与写作,表现与实绩都很突出,就是“师德高尚”的最好证明,为何非得持有市级以上综合荣誉证书,将他们拒绝于参加评选的大门之外不可呢?而让市级以上综合荣誉“一夫当关”,意味着教师如果没有获得过市级以上综合荣誉,那么,即使你的专业实绩再优秀,专业发展再出色,也只能陷入被“拒之门外”的窘境。
其次,从师德考量的层面上看,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荣誉”与“师德高尚”之间,并不是对等关系,也不存在矛盾关系。
也许有人会振振有词:评选特级教师,当然是为了引领广大教师朝着“德才兼备”的方向发展。所以,“德”与“才”不可或缺,并且“德”为第一要素。乍一听,似乎有理;细究之,不敢苟同。不错,评选特级教师的首要条件就应该也必须是“师德高尚”。但是,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荣誉的教师,就肯定比没有获得的教师“师德高尚”吗?反之,“师德高尚”的人,就一定有机会、有可能、有必要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荣誉吗?没有获得过的教师,是不是就意味着“师德”不够“高尚”?如果类似的观点有市场,那么,在“僧多粥少”的当下,岂不是在暗示甚至倡导大家“争夺”市级以上综合荣誉?如果大家都觉得应该“争夺”,那么,拥有市级以上综合荣誉还能成为师德高尚的一种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