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我省累计完成74个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创建,建设改造村级公路3.7万公里,投入资金185亿元;全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本完成,完成投资46.03亿元,整治县乡公路安全隐患路段2.95万公里,比国家目标要求提前4年。
□记者 吴荣欣 常青 报道
本报济南8月18日讯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目标要求,在全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截至2016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23.83万公里,占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的90%,其中县道2.33万公里、乡道3.24万公里、村道18.26万公里,全省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达99.995%,基本形成以县道为骨架、乡道为支线、村道为脉络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实现了与国省干线公路以及城市道路的有效对接互通,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其峰介绍,“十二五”以来,我省结合农村公路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了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专项活动。截至2016年底,我省累计完成74个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创建,建设改造村级公路3.7万公里,投入资金185亿元,极大改善了农村交通出行条件;全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本完成,完成投资46.03亿元,整治县乡公路安全隐患路段2.95万公里,比国家目标要求提前4年;推出了首批荣成、邹城、蒙阴3个“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为有效保障农村公路发展需要,我省逐渐探索形成了由财政投入、贷款融资、社会捐助、群众筹集、市场运作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的路子。同时,注重将农村公路工作与美丽乡村标准化、乡村文明行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有机结合,整合利用各类投资。特别是自2016年开始,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省启动了农村公路政策性贷款融资,目前申报入库项目112个、总投资817亿元,申请贷款额度622亿元。
通过创建山东特色的农村公路体制机制,我省初步形成了“省、市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和村委会积极参与”的五级管养体系。同时,我省着力加强农村公路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一系列适应形势发展的地方法规和制度办法,使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上升到了地方立法层面。
2017年以养护为主题的全国“四好农村路”现场会,8月23日至24日在我省临沂市召开,这将是对我省公路事业发展的极大肯定和检阅。
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处长郭志云表示,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推进政策与资金支持,提升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水平,2018年底前实现全省村级公路网化全覆盖,逐步实现城乡客运公交化和镇村公交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