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湘江风光带风帆广场旁,一名女子在公共场地遛狗,她手里拿着狗绳却未牵着狗。 长沙晚报记者 邹麟 摄
长沙晚报记者 聂映荣
在限养两只犬的基础上,是否允许有条件且文明养犬的家庭养更多犬?公园是否应当设置犬只专门活动区域?20千克以上犬只外出是否要戴嘴套?中华田园犬该不该列入禁养范围?昨日,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共同举行《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立法听证会,10位市民代表作为听证会陈述人,向长沙的养犬管理建言献策,另有10余名市民代表参加旁听。
限养数量 在限养两只犬的基础上设置弹性条件
今年6月以来,本报连续报道了城市养犬及养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长沙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27日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意见稿》及听证公告后,近百位市民报名。市公安局从中选取了20位市民作为本次听证会的陈述人和旁听人,他们当中既有普通群众也有法律专家,既有小动物保护协会代表也有宠物服务机构代表、社区居委会成员。
昨日听证会上,犬只限养数量成为陈述人的关注点。《意见稿》规定,严格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两只犬。陈述人吕丹玉认为,限养有利于养犬者更好地管理自家的狗,更有利于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维护,“目前全国不少省份限养一只,长沙限养两只犬已经颇具人性化。”
不过,多名陈述人建议在限养两只犬的基础上设置“弹性条件”。陈述人孔丹妮称,她身边有不少爱狗人士养了三四只狗,文明养犬且没有遭到投诉的养犬者,是否可以通过审批允许养两只犬以上。陈述人刘悦建议,可采取交押金及格外的审批流程允许饲养两只犬以上,一旦违反养犬管理条例,没收押金并取消其养两只犬以上的资格。
陈述人陈珺认为,限养应提前考虑实施效果,进一步完善配套条文,防止有些养犬人把多余的犬只登记到亲戚朋友名下,甚至将其遗弃,造成流浪狗激增。
犬只活动区域 公园从“可以开辟”改为“应当开辟”
公园是不少养犬者喜欢携犬前往的地点,《意见稿》并未直接把公园纳入禁养和禁入范围,而是规定,公园管理方可以决定是否允许携带犬只进入,并指出公园管理单位可以在公园内专门开辟犬只活动公共区域,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划定本小区内的犬只活动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