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赣州8月18日消息(记者谢元森 通讯员萧森)党员干部的子女上大学不发请帖、不收礼;崇义县长龙镇拔萃村九旬老党员郭永荣拒绝儿孙准备的大办寿庆;兴国县隆坪乡牛迳村党支部书记曾凡宝嫁女只请6桌近亲……连日来,文明新风尚在赣南这块红土地上处处呈现。
当地群众说,以前的八月是红色罚单满天飞的“劫季”,现在社会风气好转了,人情负担减轻了,经济压力变小了,文明新风扑面而来。这种可喜变化,源于我市开展的“乡风文明行动”。
今年初,赣州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围绕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实施乡村环境整治,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秀美乡村。
“新规约”树新风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赣州市以“立规矩、树新风”作为“乡风文明行动”的重要举措之一。赣州市制定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婚丧喜庆事宜方面,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拒绝封建迷信,树立文明新风。各县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各乡指导各村重新修订《村规民约》,立下“军令状”,将乡风文明建设与村庄经济发展、环境改善融合一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
兴国县着力打造“一会两队三公约四平台”:全县所有村都成立红白理事会;组织志愿服务队、农民文艺演出队;修订村规民约、兴国家训、信法不信访公约;打造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墙、身边好人榜、乡村讲堂四个平台,让乡风文明建设有骨干力量推进,有规章制度可循。
“制订村规民约是培育乡村文明的有效载体,为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兴国县文明办主任吴庆说,该县所有村(社区)都制订了村规民约,约束居民行为,保障群众利益,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作为一名党员,抵制高价彩礼应从自己做起。”兴国县樟木乡牛岭村党员黄金发,女儿出嫁原本谈好12.8万元彩礼钱,因村里重新修订了《村规民约》,他带头执行,就没有收彩礼了。男方家只花了3万元置办嫁妆。
从大操大办到简办新办,群众的负担减轻了,清纯的村风守住了,老百姓的生活越过越好。赣南农村营造出“好事大家传、坏事大家管、歪风大家纠”的浓厚氛围,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