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震
家乡这座小城之所以可爱,天赋异禀无疑是一个极具决定性的因素,背山枕河,这种景致这种灵动这种得天独厚的小环境小气候实在招人喜欢。
朋友浩莹高就省城快20年了,想回来找个窝,说家乡小城宜居,买套房子周末回来住,退休后回来住。有人推荐山脚下一个楼盘,房子品质好价格适中,说是山脚下,实际贴着山腰,小区俯瞰河流穿城而过,很有点香港太平山豪宅的感觉呢。有人打岔:这里本就不该建住宅,站在楼盘局部看外面确实是好,从山城整体看东南一隅,这大片房子便显得有碍观瞻。我和浩莹深以为然。
比较来比较去,浩莹后来买了傍河南岸某楼盘的一套公寓。他特别中意小区门前的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的招牌似乎潮得稍稍有些过了,其实就是河流城区核心段的风光带,体现城市建设品质的栏杆木椅、亭台楼阁、花池草坪、卵石步道,拿捏得恰到好处避免了灯光污染的亮化工程,高品位的绿化,尤其是那一大片一直在原地长了好几十年的古枫树,更有山岚设色,鸢飞鱼跃,流水潺潺,鸟语啁啾,童叟嬉戏……
某个周末,浩莹又打电话来啧啧称赞小区门口散步的感觉妙不可言。我忍不住要扫他的兴了:你没有发现美中不足吗?他问我是不是指风光带入口处那块方正无棱、牛高马大的石头,我连连称是。他说正要与你说这事:“怎么下得了手呢,简直是暴殄天物!”
在我看来,修建沿河风光带时立一个“湿地公园”的石头标识,就已经显得有点多余。让外地客人在这里一睹名河的蜿蜒曼妙,还用得着告诉人家这是我们造的湿地公园吗?现在好了,一个不嫌少,两个不嫌多,再加上一块比湿地公园的标识体量大好几倍的、没有半点生机趣味的丑石,上面用红色油漆涂抹着异常醒目的电脑体大字:法治文化广场。公园也好,风光带也好,广场也好……建筑本是文化,无需额外标榜,一标榜就让人想起暴发户腰带上那只鼓鼓囊囊的大钱包。怎能不让人觉得大煞风景痛感文化的缺失呢?
为了让“法治文化”的标识不至于被十分唯美的自然环境虚化,你会发现这“湿地公园”里的步道两旁随时可见“犯罪是带刺的玫瑰,美丽诱人,却让人流血流泪”之类的宣传牌。这样的警示未免让象征爱情的玫瑰连同河畔的无边风月都自觉羞愧不已,似乎消受不起这种“法治文化”的生硬植入。更让人觉得滑稽的是,曲径通幽的步道旁、草地上,原先“随意”点缀的一些意趣盎然、个性活泼的观赏石,忽然全被抹上了红油漆“法”字。一块石头一个“法”字,“法”无定法,满目尽“法”,简直让人无法忍受。难怪浩莹要斥之为“暴殄天物”“怎么下得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