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公路债浮出水面 多地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
“中国版市政债”发行大幕开启
或拓宽基础设施融资渠道,地方债目前总体风险可控
“中国版市政债”发行大幕开启。近期,广东省发行了我国首批收费公路专项债,此外,北京、福建、河北、广东等多地已相继发行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业内分析,“开前门”效应将逐步显现,未来专项债的发展有望提速,也将带来更多的机遇,或拓宽基础设施领域融资渠道。总体来看,当前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疏堵结合”防范地方债风险将成为当前和下一阶段的重点。
开启 多地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
日前,广东省财政厅招标发行2017年广东省本级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这标志着,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日前联合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之后,我国首个地方政府发行的公路债已经浮出水面。
上述管理办法明确了2017年在政府收费公路领域开展试点,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规范政府收费公路融资行为。这同时也是财政部为规范地方发债开的又一道“前门”。在此之前,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土地储备领域先行试点,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举借债务采取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方式。
发行层面,土地储备专项债也先于收费公路专项债,近期,北京、福建、河北、广东等省市已经相继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其中,第一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由北京市发行,规模90亿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朝阳区、东城区、石景山区、大兴区等相关土地项目的开发。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根据不同债项,分别来源于朝阳区、东城区、石景山区、大兴区对应地块未来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8月4日,河北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试点发行第一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本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总额41.8亿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共涉及石家庄、邯郸、承德、秦皇岛四个设区市。
河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本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发行,河北为全国首家同时发行多个设区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省份。除市本级使用债券资金外,还包括三个省财政直管县,同步发行,同步使用,节约了时间成本。此外,此次发行的单期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都对应着一个项目或同一地区多个项目集合发行,四期债券共对应四个设区市的26个土地收储项目,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储备融资行为,逐步建立起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对应的制度,有利于促进土地储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