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齐 静 通讯员 张子龙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2017年山东高考招生本科批次录取已经全部结束,25万余考生被录取。孩子高考成绩优秀,却因付不起学杂费而辍学,这成为不少低保贫困家庭的难题。为了改变这种情况,从2009年开始,我省实施了一项面向城乡低保家庭的专项教育救助制度——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制度。
据了解,这项制度的救助对象为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高考、经省招办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新生(不含考取师范、农林、军事院校等免交学费的学生),救助标准为每人不低于4000元。每救助一名学生,省民政厅从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给予2000元的资金补助,市以下民政部门再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补助。全省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均可凭身份证、低保证、录取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当地民政部门核准后获得救助。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制度实施以来,我省已从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补助资金9737.2万元,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本科新生4.2万余人。去年全省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4665人,拨付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200万元。今年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申请正在进行。